2013年5月5日星期日

笑死人的不褪色墨汁

我刚才12点多去尽公民的义务,到投票站去投下第13届选举属意的候选人。
这一届,选委会再出烂招,就是投票前左手食指要被点墨。
而且讲明是可耐至少7天以上的不褪色墨汁。
事实胜于雄辩。
请看我的点墨前照片,与清洗后的对比。
就可以知道选委会的公信力去到那里。

点墨后的图片。

回家清洗后的照片。
注意,指甲缝还有一点墨汁。
把指甲剪了,那就比之前更完美了。。哈哈,因为有洗手了嘛。
市面上有说,选委会是使用上一次买的过期墨汁。
这一次有拨款但没买,钱就这样进了口袋。
想想这真的不是空穴来风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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